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颁布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文件精神,杜绝人情案、关系案,保证司法的公正和廉洁,翠峦区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登记制度》,所有法院内部人员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的行为,都要记录并报告。
“留痕制度”的制定在制度上为法官依法独立办案筑起了一道“防火墙”,对来自法院内部的违规过问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法院工作人员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说请、打探案情、通风报信;不得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不得违反正当程序为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批转、转递涉案的材料;不得非因履行职责或者非经正常程序过问他人正在审理的案件。同时对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需要了解案件情况或者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在程序上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