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峦区人民法院“执行百日攻坚”再传捷报

  发布时间:2017-09-15 16:33:29









    “刘某某,由于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我院决定依法对你拘留十五日,下面向你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近日,翠峦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司法拘留决定书宣读完毕的同时,被执行人刘某某双手被拷上了冰冷手铐,随即被法警带上了警车。此次果断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是翠峦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中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打出的又一记重拳。

    刘某某因物权保护纠纷被马某某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返还申请人所承包经营的土地。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某一直未履行相应法律义务,马某某遂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给被执行人刘某某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土地退出公告,并给被执行人做了大量工作,但被执行人刘某某置若罔闻,态度蛮横嚣张,扬言谁若敢动他的地,就找谁拼命。多次调解无果后,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2017年9月13日,执行干警一行来到执行现场,再次给被执行人刘某某宣讲了有关法律规定,并劝解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某某不听劝阻,依然抗拒执行,劝说无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并将刘某某送往伊春市看守所。

  在去往看守所的路上被执行人刘某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调解协商解决此案。后经过与申请人电话协商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并向本院出具了悔过书及保证书,保证不在耕种该土地,并积极配合执行人员将该案的案件受理费及申请执行费履行完毕,最后我院决定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该案的执结,不仅彰显了翠峦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和威慑力,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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