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想匡扶正义,一心想扶危济贫”的侠女梦。这个梦的主人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基层法院的法官黄志丽,审判工作的复杂性没有磨灭她的梦,她始终饱含深情为民,倾心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始终胸怀公平正义,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始终坚守廉洁底线,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受到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爱戴,最终实现了她的侠女梦。法官的根,就是百姓,是人民群众。法官来自于人民,用法律来反哺人民,只有满怀对人民的敬畏之心,才能使法官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黄志丽牢记为民宗旨,心中装着人民。她爱民、为民、便民,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法庭上,她熟练运用法律,精确驾驭庭审;法庭外,她用心发掘矛盾根源,化解各类纠纷。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
赵保权院长要求我们要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树立自己的审判梦想,用实际行动去实现审判梦想。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深入学习弘扬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格,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律底线、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保持昂扬锐气和奋发朝气,接力志丽精神,以突出的业绩和无私的奉献,践行党的宗旨,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争当“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