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根据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部署,省法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乌翠区人民法院公布网上立案指南,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立案问题。
一、微信小程序立案流程
注册:当事人可使用手机微信,在微信页面下拉进入小程序搜索栏,搜索“黑龙江移动微法院”。进入小程序后选择网上立案,并进行实名验证,实名验证需要进行三步验证,分别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及人脸识别。将所需信息全部填写正确后,即可进行网上立案,并根据诉讼角色选择代理人账号或当事人账号。
立案登记:注册成功后,在首页点击网上立案选项,选择审判立案后系统自动跳转下一页面,点击页面最下方申请立案。选择受理法院、案件类别、申请类别、申请人类型后,点击下一步阅读立案须知并同意,然后就可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立案信息、提交诉状、提交材料了,必填项请务必填写。最后点击保存按钮将立案申请暂存,允许修改;点击提交按钮将立案申请推送到内网审判系统,不允许修改。保存或者提交成功后回到我的案件列表页面。
审核:当事人在网上提交立案申请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将在内网审判系统进行审核。若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不符合立案的要求,有需要补正或补充的,立案庭工作人员将通过该程序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期限等内容;若网上立案申请符合起诉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并通过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码通知其到法院自行领取《诉讼费预缴通知书》,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后,一件民商事一审案件就此在网上立案成功。网上立案仅针对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网上立案流程
通过百度搜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网站中选择“黑龙江诉讼服务网”进入系统,然后点击网上立案。
特别提示:请您尽量选择网上立案和微信小程序进行立案登记,我们将尽快完成网络审核,让您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业务,减少外出,降低风险。
立案咨询电话:0458-3987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