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法院干警和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请关注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更多法院公告信息。
二、当事人拟到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查询等服务事项的,请优先选择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官网信访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尽可能减少外出和人员接触,遏制疫情传播。
三、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身处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我院参加有关诉讼活动或确实无法通过网上开庭、调解的,也可向我院申请延期审理。
四、我院对申请执行案件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用前述线上方式向我院反映。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五、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确有必要情况来院的人员进入法院诉讼服务区、审判区等公共区域的,均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来院人员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法院安检人员说明。
六、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热线:
立案接待电话:0458-3987872
信访接待电话:0458-3987833
执行接待电话:0458-3987818
乌马河法庭诉讼服务热线
立案接待电话:0458-3981180
七、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中心路160号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邮编153013。
疫情防控期间,法院部分工作可能会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但我们会全力以赴推进案件立案、信访、执行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