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不起,作为一个人民法官,其职责不允许这样做。
2.请您尊重法官的职业道德,尊重我做人的原则。
3.如果我收了您的钱物,将会玷污人民法院的形象。
4.送钱物、托人情,在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民法官面前是行不通的。难道您希望我是一个贪官?
5.如果您认为裁判公正,但以这种方式来表达您的心情,是错误和有害的。
6.作为律师,您与我们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是一致的,但您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7.我们法官的家庭住址,对他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来讲,应该是保密的。如果是公事,还是在法院谈更合适。
8.只要您有证据证明您有理,不托人情、不送礼,我们也一定依法办案。
9.这是我们法院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四条禁令”和“八不准”,希望我们共同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