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进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筑牢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经乌翠区人民法院、乌翠区司法局和乌翠区红旗法律服务所多方衔接、商榷后,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全省首家区级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伊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仇玉柱与乌翠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苇兰共同为乌翠区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乌翠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苇兰提出了三点工作核心,坚持司法理念为民、坚持司法程序便民、坚持司法结果利民。
乌翠区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既是将“枫桥经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创新性应用到司法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也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的有力举措。将有效实现“诉”、“调”工作的衔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利益诉求,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实用性和普惠性,节约社会资源和诉讼成本,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消除当事人隔陔,实现纠纷解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好的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