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办公秩序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4-02 09:02:07
1.为了维护法院机关工作秩序,创造一个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办公室秩序规定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及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办公桌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2、室内工作人员对室内各种办公设施不得随意调换,严禁在办公室门窗、桌面、隔板、墙壁上乱贴乱画,随意钉挂物品。
3、办公室内养殖的花草应放置在适当的位置,盆底要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损坏室内设
4.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危险物品及有刺激性异味的物品。
5、不得在办公室会见因私事来访的客人。
6、办公楼内禁止停放摩托车、自行车。
文章出处:翠峦区人民法院审管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