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乌翠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提高案件质效的同时,着力提升司法温度,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本案系家庭内部人员产生的共有物分割案件,在开庭时,年近八旬的原告未到庭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若案件简单判决,无论是以后修复婆媳关系还是祖孙关系都有很大难度。孙法官虽然多次进行电话调解,均未达到预期效果。孙法官去老人家与老人拉起了家常,老人情绪很激动,说到动情处,孙法官便会和声细语地对老人说:“别激动,慢慢说。”和风细雨的交流拉近了老人和法官的距离感,老人也将这些年与该案有关的事情一吐为快。孙法官一边与老人拉家常,一边给老人讲解该案的法律规定。两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了,当孙法官要离开时,老人依依不舍地握着孙法官的手,孙法官说:“老人家,我们还会来看您!”
乌翠区人民法院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始终坚持于细微处润物于无声,于个案中传递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