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实事 开新局 合力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21-07-01 14:38:38



乌翠区人民法院以人民群众利益和困难为重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努力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近日,在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调督办和支持下,乌翠区人民法院成功地化解了原乌马河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两起因无可供执行财产及被执行单位解体而长期未结信访执行积案。

两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梁某、张某与被执行人原伊春市乌马河区某建筑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分别于2005年8月8日、2010年3月29日诉至原乌马河区人民法院,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分别于2006年1月5日、2010年11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我院执行局执行员调查,被执行人企业已经解体没有偿还能力,无可供财产执行,分别以终结、中止执行结案。

因被执行人伊春市乌马河区某建筑公司已经解体,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申请执行人不断上访,今年3月26日两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到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反映情况,省指导组将两起案件线索交办给我院办理,市中院高度重视,院长韩日强、常务副院长梁艳杰和执行局长冯久鸿组成工作专班,责成中院执行局提级督办此案。乌翠区人民法院院长亲自包案,两级法院执行人员先后走访了森工集团林业公司、乌翠区政府、市国资局、工商局、人社局、编办、国土等多家单位和部门,几次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协调会议沟通协商此事,又反复与案件申请执行人协商之后,将两起案件的原上级主管单位追加为被执行人,至此,两起长达十年以上的信访积案最终得以化解,共执行到位金额42万多元,申请人分别为市中院和乌翠区法院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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