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乌翠法院执行局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实际的工作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更好的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在执行某中药材有限公司与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网络查询,被执行人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现有的桦树汁液,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冻结了银行帐户等强制措施。
4月2日,申请人申请恢复立案执行,并提交了评估拍卖申请书。涉案桦树汁液经司法拍卖后流拍,考虑到桦树汁液保质期有限,执行人员多次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被执行人确实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鉴于此,申请人同意按照流拍价格接收所有桦树汁液和空桶,总计折合执行款138.99万元。
下一步乌翠法院执行局将对被执行人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进行司法拍卖,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加强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努力让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