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4 14:09:3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5月5日,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1日,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是市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院党组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认领、坚决整改,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这一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成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制定了《乌翠区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总体要求、主要原则、组织领导、时间安排、整改措施。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徐苇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上下联动,从党组成员到普通干警,人人自觉认领责任,人人主动落实整改,全院上下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注重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实效。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严格督查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坚持长短结合,并实行“销号制”处理,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具体明确措施和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实抓常。坚持以上率下,将落实整改与促进工作融为一体,力争形成标本兼治双向联动的格局,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司法改革思想认识跟的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政法工作要求等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统筹推进中心组学习。二是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落实、司法改革等方面开展工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压紧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二是将意识形态理论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院干警学习计划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专题研讨,确保入脑入心。三是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新闻宣传纪律,对“一网两微”(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并制作相应审核台账。四是进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工作,通过查阅发布的信息、核查文章内容,没有发现存在发布错误言论、偏离正确舆论引导等问题。

3.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措施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措施,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办法》、《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办法》、《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工作办法》、《审判委员会工作办法》。二是制定《院庭长审判管理与监督职权清单》和《合议庭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监督程序的启动和运行程序

    4.关于“审判团队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新调整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配比,明确职责分工。二制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审判绩效考核细则》,提升业绩考评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大对审判力量的培养,将年轻干警充实到一线审判工作中,不断开展“以老带新”的帮扶活动,使青年法官很快在工作中得以成长。

5.关于“司法救助服务有限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积极向区委、区委政法委申请特殊案件的司法救助。二是形成司法救助合力,将司法救助制度与法律援助制度有机衔接起来,联合政府、司法局、人民调解组织等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拓宽方式,多渠道、全方位缓解困难当事人的诉讼难题。

6.关于“审判管理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乌翠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提升评查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升评查工作质量。二是制定《深化司法公开实施方案、《法官业绩档案管理办法》、《关于签发法律文书的若干规定》、《“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法律适用和统一裁判尺度。三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制定《关于案件信息录入监督检查责任的若干规定》和《数字法院关键节点管理规定》,并每半年进行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情况通报。四是2018-2020年我院更审改判案件共32件,其中改判20件,发回重审12件。由于法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遗漏必要诉讼参加人、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多个案件被更审改判,成立专班对这32件更审改判案件进行评查。五是经案管系统排查,2018-2020年无超审限案件。关于查出的15起超审限问题,应属于延审、扣审审批,但未在卷宗中体现。我院将进行自查,将15起案件中延审、扣审的相关材料整理装入卷宗,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审批流程。

7.关于“执行监管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执行程序。二是制定《业务培训手册》,加强对执行干警的业务培训,提高执行干警综合素质,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三是制定《案款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案款发放流程发放案款。四是我院执行局对2018年以来案件全面排查,未发现执行卷宗造假问题,存在未归档、装订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按照卷宗装订要求,做到及时归档、标准规范。

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乌翠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二是制定《乌翠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逐条分解目标任务。三是制定《乌翠区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找准风险点,明确防控措施,落实责任人,全力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五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提出任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9.关于“纪检监察责任落实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作为“必修课”,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活动,加强思想沟通,有针对性地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意愿诉求和实际困难,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打招呼、早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二是建立兼职纪检联络员机制,在审判、执行、政工、办公室等业务庭室和重点部门,设立兼职纪检联络员,将廉政监督触角延伸到一线重要岗位和部门,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三是制定印发《员额法官办案通报制度》、《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加强对员额法官审判权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四是实施“三个规定”月通报等制度,对法院内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全程记入卷宗,网上留痕,加大责任追究。

10.关于“合议庭合而不议”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完善对合议庭的监督约束机制,明确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全方位保证合议制发挥实效。二是制定《合议庭工作细则》,对合议庭评议、记录、保密等合议程序进行详细规范。

11.关于“审委会束之高阁”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有效监督,充分运用好审委会讨论研究重要案件的职能作用,科学界定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二是明确审委会会议纪律和会议规程,切实发挥审委会委员的议事职责。

12.关于“违规发放加班补贴”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发放加班费的相关规定进行加班费发放工作。

13.关于“公务车运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车的管理。二是制定《财务人员培训办法》,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工作水平。三是制定《财务审核工作办法》,明确审核流程和权限。四是进行自检自查,重点对财务会计凭证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

14.关于“党组班子领导能力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党组成员驾驭全局能力、智慧协调能力、谋划工作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记录规定,党组班子成员在讨论事项时,在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研究和全面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发挥好民主决策作用

15.关于“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开展队伍建设工作专题调研。二是制定《选人用人工作机制》、《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机制》等工作机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三是制定《法院干警轮岗机制》,加强人才梯次培养,选派青年干部进行轮岗锻炼,拓宽干部发展空间。四是制定《员额法官业务培训方案》、《法官助理业务培训方案》、《书记员业务培训方案》,提升业务培训的针对性,提升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16.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法院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计划》等制度。二是严肃党内生活,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17.关于“党支部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提升。二是严格按月交纳党费,规范缴纳手续。严格执行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做好记录,一年不少于两次。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升党建工作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各党支部书记述职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提升组织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管理,提升党员干部对《党章》和《党组织工作条例》等的规章制度的学习。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巡察整改,我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相关制度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乌翠区人民法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学习,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持续提升,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轻忽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坚决扼制问题反弹回潮。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作用彰显;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实处发力。 

(四)围绕中心,强力推动法院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事业发展的引擎器,深入落实“打官司不求人”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各项措施,扎实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积极参与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和“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在依法打击、深化防控、综合整治上持续发力,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乌翠、法治乌翠建设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58-3987837;

邮政信箱:伊春市乌翠区中心路160号;

电子邮箱:291139488@qq.com。

 




    中共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9月14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