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院执行显细心,恢复耕地助民生

发布时间:2021-11-23 09:09:05





11月21日上午,乌翠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畏严寒,踏着深厚积雪,深入原翠峦区北山经营所处理潘某与张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申请人潘某承包原翠峦区北山经营所某林班耕地,与被执行人占用的天然养鱼池相邻,2020年秋季被执行人私自在申请人承包的地里挖了一条长196米、宽2.2米、深1.1米的排水沟渠,申请人发现后令被执行人将耕地恢复原状,遭到被执行人拒绝,申请人将被执行人诉至乌翠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判决后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详细了解案情,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并耐心沟通。起初被执行人张某并不配合执行工作,以外出打工为由一直推脱,后经多方打听,执行干警通过其弟弟找到突破口,张某主动到执行局表明了个人想法,并表示一定配合执行工作,同意将申请人的耕地恢复原状。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保护老百姓的辛劳成果,11月21日上午,在我院执行局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准时到达耕地现场,执行干警提前调度了工具车辆,两个小时后,耕地沟渠处全部被填平,成功恢复至耕地原有状态,此案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人员“接地气”的办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树立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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