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按照省法院安排部署,乌翠区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到辖区街道、社区、村屯、商场、政务大厅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向群众宣传讲解“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的关键作用及评价操作流程,告知群众,案件诉讼参与人可通过该系统评价监督法院工作。当事人来院办理各类诉讼服务过程中,也可以通过评价终端实时对诉讼服务人员进行评价。活动现场共张贴海报500张,解答现场群众提问10余人次,解答咨询20余条。
窗口服务新模式的开展,能够让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办理完业务后,对法院办事流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直接进行评价,架起了当事人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良性互动的桥梁,让当事人通过对诉讼服务进行评价,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诉讼的获得感。同时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对自身行为也有相应评估,通过评价系统反映出的问题,全体干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而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今后,乌翠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评价机制,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工作模式,灵活多样、形式多变地开展宣传活动,更加精准地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在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纾民困上形成工作闭环,让满意度评价成为法院与群众之间良性互动的桥梁,让人民群众成为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的实践参与者、直接受益者和成效评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