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乌翠区人民法院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动员部署我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永波主持会议,党组书记、院长赵海君做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是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之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精彩续篇,更是推进伊春绿色化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林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的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乌翠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一要提升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体干警要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紧盯“队伍能力作风提升”主要任务,进一步强化答卷意识,保持良好姿态,锻造过硬本领,传承优良作风,确保实现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推动,全力营造干部清正、队伍清廉、政治清明、氛围清朗的法院工作新气象。二要明确任务,切实把握能力作风建设年的基本原则,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推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能力作风建设为重点,立足我院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聚焦解决重点难点、热点堵点问题。以服务保障为落脚点,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优化和改善法治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以过硬能力作风助推我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精心组织,成立“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通报和工作督导制度,各部门要把“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全市法院工作思路目标、司法审判主责主业、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切实把活动成果体现到推动各项工作发展上来,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乌翠区人民法院要结合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的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民意导向,切实做到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