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加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发布时间:2014-02-13 14:32:18


    一、加强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根基。

    推进反腐倡廉,加强教育是基础。因为只有抓好廉政教育,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因此在今年的廉政制度建设中,我们要立足本院实际整章建制使廉政教育制度不只体现在纸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完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制度,通过正与反,奉献与贪婪的强烈对比,使广大党员和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确保我们法官在面对人情、关系、金钱等干扰、诱惑时,能够立场坚定,洁身自好,不为所动;面对社会不正之风、人情事故时能表现出一种另类,决不能随波逐流、同流合污,确保公正执法。

    二、加强廉政监督制度建设,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

    推进反腐倡廉,加强监督是关键。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要强化对审判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同时实行监督关口前移,从立案环节就开始,着力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尤其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职责,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同志负责的原则,主动出击,使廉政监督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进行。同时从关爱干警的角度出发,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防止小祸酿成大错、个别问题变成普遍问题。在工作中要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深入查找和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现象,深入查找和坚决纠正个别法官中存在的行为不检点、不廉洁、不注意形象等问题,切实做好慎用权、用好权,加强自律、严格操守,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三、加强廉政预防制度建设,探索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

    推进反腐倡廉,加强预防是根本。实践证明众多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预防体制机制的不健全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信任并不能代替监督。对干警的监督,除了要加强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还要在发现苗头性问题时,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听不进去的,要及时采取组织措施,这也是对我们干警的爱护。因此加强廉政预防要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加强对容易滋生腐败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有违法违纪苗头干警的廉政教育力度,建立涵盖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管理制度。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发改案件剖析、信访案件追责等强化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公正执法意识,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同时强化党组成员、中层干部的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水平,敢抓敢管是能力,回避护短是失职”的理念,层级确立“第一责任人”营造“风清气正、轻松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

    四、加强案件的查处制度建设,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推进反腐倡廉,加强查处是重中之重。因此我们法院既要立足自身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又要加强与地方纪委、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合力,真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以实际行动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确保实现有章必循、有规必依、逾矩必罚,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的社会形象。

   “公生明,廉生威。”法官只有做到了奉公执法、廉洁司法,才能在纷繁复杂的案情面前明察秋毫,明断是非,作出公正裁判。我们要在当前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同心同德,向司法腐败说“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