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翠区法院乌马河法庭圆满审结乌翠区检察院支持起诉案件,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法治力量

发布时间:2022-07-13 16:21:45






7月13日上午9时,乌翠区法院乌马河法庭公开审理了原告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某某居委会诉被告刘某某、胡某某、孙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乌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明雷作为支持起诉人出庭参加诉讼并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乌翠区法院乌马河法庭当庭调解,三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赔偿款合计8340元。

【案件回顾】

被告刘某某在乌翠区景盛小区楼道内违规印刷通下水小广告33处,被告胡某某在乌翠区景盛小区楼道内违规印刷通下水小广告61处,被告孙某某在乌翠区景盛小区楼道内违规印刷东方开锁小广告21处。2022年6月20日,乌翠区某某居委会向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伊乌检民支〔2022〕14号民事支持起诉意见书,案件由乌马河法庭审判员许莹担任主审法官。【调解经过】

庭审中,主审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组织审理,检察机关作为支持起诉人参与庭审,双方当事人对所提交的证据逐一进行质证。在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的前提下,审判人员以近三年我市开展的创文创卫精神文明活动为切入点,告诫三被告,每位公民都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都应以争创文明城市为傲,以为打造绿色大美伊春贡献力量为傲,而不应仅仅考虑自身利益,不顾自身的行为带来的社会反响及法律后果。


此案看上去是我们身边的小事,但聚沙成塔就是影响城市文明的大事。乌翠区法院乌马河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将持续积极参与区域社会治理,巩固和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合力打造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新乌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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