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相关工作要求,乌翠区法院于8月11日下午开展了第十七次学习培训交流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永波主持,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
培训会上,乌马河法庭法官助理冯丹丹与大家详细对照学习了最新修正的《民诉法解释》与2020年修正的《民诉法解释》条文序号和条文表述改动之处。民诉法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通过学习可以让干警能够及时掌握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深刻领会,确保民诉法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得到全面、科学、有效地运用,从而促进民事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此次学习培训交流会使业务人员对新民诉法解释有了更深的理解,掌握最新法律条文变化、内涵精神,及时更新知识、掌握精髓,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理论素养、依法办案能力和法律适用水平,学深学透,运用到今后民事审判工作实践中,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