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相关工作要求,乌翠区法院于9月8日下午开展了第十八次学习培训交流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永波主持,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
培训会上,乌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夏小祺带领大家对《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学习交流。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频发,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干扰了正常网络秩序,《意见(二)》在原有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管辖、完善了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认定标准,着重解决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非法交易银行卡、手机卡即所谓“两卡”犯罪等法律适用问题,有利于办案法官查清全部事实、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此次学习培训交流会使干警们掌握了《意见(二)》的重点内容,提高了业务水平,参会人员表示会将所学理论融会贯通,应用到具体的工作实践当中,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