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乌翠区法院举办线上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11-23 15:05:35


    11月8日,乌翠区法院举办线上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两个典型案例,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向上向善的力量,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基本案情】被告韩某于2018年11月入职原告某某汽车凭租公司。2019年3月8日,某某汽车凭租公司会计张某向韩某支付宝转账1.12万元。2019年7月11日,韩某以备用金为借支事由向某某汽车凭租公司出具了一张金额为4.8万元的借支单。同日,某某汽车凭租公司时任会计贺某用微信转账11,802元、198元,用银行卡转账3.6万元,以上合计4.8万元,原告某某汽车凭租公司主张4.8万元为借款被告应与返还。

【裁判结果】驳回原告某汽车凭租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原告负担。

基本案情】2021年9月24日高某乘坐原告赵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与被告籍某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相撞,致使原告赵某某受伤,发生医疗费8222.77元,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发生医疗费3919.38元。案涉交通事故经伊春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翠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赵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籍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裁判结果】被告籍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赵某某各类医疗损失2675.93元;被告籍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赵某某、赵某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89 714.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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