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国植于心、践于行,以法之名激发新时代爱国主义伟力,充分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近日,乌翠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翠峦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夏小祺走进校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课上,夏小祺向学生们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及青少年需要学习和遵守的事项,并着重的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六条的重要内容。然后通过革命英烈的感人事迹和故事,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激发学生们的爱国之情和强国之志,增强学生们对家国情怀的认同和共鸣,引导学生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以实际行动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群体,通过向学生们传播爱国主义理念,增强了学生的爱国意识,厚实了国家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乌翠区人民法院将结合地方实际和学校特色,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浓厚法治氛围,以司法之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