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文明执行---雷霆行动下的温情执法

发布时间:2024-05-17 16:36:24



   “我愿意等……”这是申请执行人的真实发声!

   何某与王某因人格权纠纷在我院申请执行,在我院穷尽执行措施后,王某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我院在申请执行人何某的同意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过了一段时间,我院执行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再次对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进行查询时,发现王某的支付软件中有现金,并对王某支付软件中的现金进行冻结,王某在收到冻结通知短信后主动与我院执行员联系,陈述了自己父亲因病赴北京进行治疗的事实,并表示账户里的这笔钱是亲属为父亲看病而凑的钱,支付账户的冻结会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更何况目前身处异乡照顾生病的父亲,表示希望通过法院促成双方和解,解除对其支付账户的冻结,在其父亲病情好转后会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义务,也希望执行员能向申请执行人传达自己的歉意,并期望能得到何某的原谅和理解。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工作理念,我院执行员在了解到王某的实际情况后,立即与申请执行人何某联系,并将王某的实际情况及积极履行义务的意愿和深深歉意传达给何某,在执行员与何某约见后,执行员再次替王某传达了王某的歉意,终于,在执行员的调解劝说下,何某被执行员的善意和王某的诚挚所打动,同意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并解除对王某支付账户的冻结。王某被我院执行员的温情善意执法所感动,在照顾父亲同时,向我院执行员邮寄锦旗表示心中谢意。

乌翠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能动履职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体现“司法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司法温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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