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调解化纠纷 法官支招防隐患——乌翠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积雪坠落致损案件

发布时间:2025-03-15 09:25:17


春雪消融,隐患频现。近日,乌翠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楼顶积雪坠落砸坏车辆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3月13日,乌翠区法院收到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原告张某停放在红旗小区的私家车被楼顶融化的积雪砸碎挡风玻璃,要求责任方赔偿修车费用1000元。接到案件信息后,任珊法官联合老法官工作室的退休法官吴永波,多次联系张某及涉案物业公司,了解案件基本事实经过并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出警记录明确积雪坠落原因系楼顶积雪未及时清理所致,随后启动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任珊法官与吴永波法官秉持着“如我在诉”的意识,积极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要求,在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从事理、法理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引法用典,告知物业公司对该小区的卫生和部分外部设施具有管理责任,在未及时清理楼顶积雪的情况下也没有履行适当的提醒义务,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物业公司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针对此类案件,乌翠区法院法官从法律角度作出专业提示: 1.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无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住宅小区楼顶积雪清理责任通常归属物业公司,若物业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导致损害,需承担主要责任;若业主自行搭建的设施导致积雪坠落致损,则由业主担责。2.车辆停放应避开楼体边缘、屋檐等易积雪坠落区域,否则可能因“过失相抵”原则减轻侵权方责任。 

为避免类似纠纷,乌翠区法院建议: 1.建议物业公司定期巡查楼顶、檐口积雪情况,及时清理或设置警示标语与围栏,并在极端天气发生前通过业主群、公告栏发布安全提示。 2.建议业主及住户检查阳台、空调外机、厨房烟道、排风口等区域是否存在积雪、冰锥,及时排除隐患,并避免在楼体边缘停放车辆或堆放物品。 3. 建议社区、物业公司等组织春季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并通过社区讲座、宣传单普及《民法典》相关条款及安全知识。 4. 建议车主为车辆投保“车损险”,物业公司购买“公众责任险”,分散风险。 

春雪虽美,隐患莫轻,案件虽小,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乌翠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倾听群众实际的困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用心用情促进纠纷实质化解,以行动诠释“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绘就司法为民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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