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乌翠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企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维罡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波通报,辖区媒体代表和群众代表受邀参加。
基本案情
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不同原告,同一被告,涉案民营企业作为被告,是当地实体经济的代表,其产业链上下游关联着数十家中小微企业,是本地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圆满解决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就显得至关重要,乌翠区人民法院创新运用了“活封活扣 + 调解优先”的办案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新举措及结果
经讨论,审判团队认为如果按照传统查封模式,“一刀切”冻结企业全部资产,极有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生产停滞,引发“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拖一区域经济”的负面效应,而银行作为债权人,也面临着债权无法及时收回的现实顾虑。所以采用了灵活运用查封手段,对于有经营价值的资产,采用“活封”方式,针对企业的预售房产采取“自行销售+法院监督+指定账户”的“活封活扣”柔性措施。这一举措既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司法措施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又确保了银行的债权安全。
审理期间中,一方面,向民营企业释明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企业正视债务责任,协助其梳理资产状况、制定还款方案;另一方面,与银行积极沟通,说明企业当前的经营困境与未来发展潜力,在保证审限的情况下为民营企业争取还款期限的让步。最终,两起案件在审理期间被告企业全额偿还了贷款及利息,金额达675余万元,银行的债权得以顺利足额实现。结案后,原告与被告双双送来锦旗,双面锦旗让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了具象化的体现。
典型意义
1.以“保市场主体”为核心,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案涉民营企业作为地方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续与发展直接关系到数十家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生存。法院通过“活封活扣”柔性措施,避免因司法强制手段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生产停滞,既保住了企业的“生存线”,更稳住了产业链的“循环链”。这种“保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理念,为区域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关键支撑。2.以“灵活查封”为手段,平衡债权保护与企业生存传统查封模式往往“一刀切”冻结企业全部资产,易引发“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的负面效应。本案中,法院针对预售房产等具有经营价值的资产,创新采用“自行销售+法院监督+指定账户”的“活封”方式,既确保了银行债权的优先受偿,又赋予企业自主处置资产的权利,实现了“债权保障”与“企业续营”的双赢。这种差异化、精准化的司法措施,为同类涉企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平衡样本”。3.以“调解优先”为路径,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法院跳出“一判了之”的传统思路,将调解贯穿于财产保全、审理、履行全流程:既向企业释明法律底线,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又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争取还款期限的合理调整。通过“情理法”融合的调解方式,推动双方在互谅互让中达成履约方案,最终实现“纠纷化解在庭前、债务履行在审限内”的良好效果,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企业诉累。4.以“司法温度”为底色,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本案中,法院既坚守法律权威,严格监督企业销售回款流向;又传递司法关怀,通过灵活措施为企业“松绑减负”。这种“刚柔并济”的司法实践,让企业感受到“法治既是约束,更是保护”,增强了市场主体对司法的信任感;同时,通过高效化解纠纷、保障金融安全,向全社会释放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鲜明信号,为吸引投资、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乌翠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继续探索优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以更具温度、更富效率的司法服务,为辖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保驾护航,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司法的保驾护航下,企业将能够更加安心地开展经营活动,为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