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峦区法院加强 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5-06-29 08:00:42


     翠峦区法院按照伊春市中院文件《关于规范法院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事宜的实施细则》和区纪委《关于开展严禁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经法院纪检组起草院党组研究制定了《翠峦区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的通知》,对该院工作人员和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包括过生日、乔迁新居、职务升迁、工作调动、小孩满月等事宜进行严格控制,禁止操办“升学宴”。

  《通知》规定,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有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通知》明确,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先向纪检组申请,并填写《翠峦区法院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表》,经纪检组同意并向区纪委报告。喜庆事宜应提前5天报告备案,丧葬事宜办理前,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相应内容,口头报告的,须在事后10天内补交书面报告手续。

    纪检组将会定期对法院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重点检查。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大操大办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未履行报告程序、擅自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文章出处: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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