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峦区法院 执行难的特点及原因

  发布时间:2015-07-22 15:43:36


     执行难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难点。近几年人民法院虽下大力气着力解决,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通过对翠峦区法院一年多的执行案件情况分析不难看出。

    一、执行难的几个特点

    1、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使案件无法执行。这类案件占执行案件的10%。

    2、被执行人财产难找,使案件无法执行。

    3、有协助义务单位或个人不协助执行。有时个别负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出于怕麻烦,怕得罪人等原因,推诿、拖延协助执行。

    4、执行力量不足,执行法官老化、素质不高,执行方式落后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执行难的主要原因

    执行难其成因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诉讼案件数量的增长,执行案件的数量也就相应增多,难度也会在一定时期相应增大。

    2、审、执分开后,形成审判和执行的矛盾。审判人员多注重审判而少考虑执行,形成了判的只管判,没有责任去考虑执行问题,忽视了执行的可能性,有时可能错过最佳的执行时机,使得案件无法执行。

    3、个另案件的诉讼被告人在调解时往往夸大自己履行协议的能力、随意承诺并随意达成调解协议,借调解之机拖延履行义务的时间,然后转移财产或销声匿迹。造成案件无法执行,出现调解容易执行难的现象。

    近年来,我国执行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失信行为,有了些办法,如:失信“黑名单”等,但对失信行为的处罚程度还远不够严厉。加之深层次的基层社会经济、文化前景、司法权威的弱化,导致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意识低下,有相当数量的债务人千方百计逃避执行。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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