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翠刑初字第23号 被告人刘志华故意伤害一案,于2015年8月10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5-08-05 13:53:50


〔2015〕翠刑初字第23号 被告人刘志华故意伤害一案,于2015年8月10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

文章出处:翠峦区人民法院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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