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踢出十万元的赔偿金 教训值得吸取

  发布时间:2015-11-17 08:38:33


     翠峦区居民李某某与吴某因琐事发生争吵,李某某一脚踢在吴某的腿部,经鉴定,吴某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最终何某赔偿刘某10万元。李某某既领了刑又赔了钱。

     2014年10月 16 日晚18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单位巡视中,因被害人吴某乘车从其单位院内经过,李某某将其制止二人便发生口角,吴某的妻子劝阻并将其拉开。后二人在吴某去买烟的过程中再次相遇,二人又发生口角并厮打的一起,在厮打过程中李某某用脚将被害人吴某左腿胫骨踢骨折。伊春市公安局司法医学鉴定所鉴定意见为:吴某左胫骨折,左胫骨1/3骨折,目前左膝关节活动功能丧失31%,属较伤;其头皮损伤。

    法院认为,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又因案发后积极赔偿吴某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最终判决如下: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遇事一定要冷静,切莫冲动,本案中的李某某不仅要受到处罚,还要赔偿巨额的费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经常会发生矛盾。冷静、理性地处理好各类纷争,是解决矛盾的最好办法。为一点小事大打出手,造成对方的身体伤害,也给自己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一脚踢出十万元赔偿金的教训值得人们吸取。

文章出处: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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