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峦区人民法院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巡回办案就地开庭便民利民

发布时间:2014-03-25 16:12:25



翠峦区法院按照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要求,把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把法庭开在林场所、开在田间地头,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整个法庭的审判过程,提高法庭审判的公信力,真正实现阳光审判,同时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道德伦理教育,一举多得。

2014年3月24日翠峦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深入到解放经营所办案,方便群众,为群众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在解放经营所一被告李某的庭院里,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陈某诉讼李某诉离婚一案。为了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法官在庭前组织了调解。在工作中法官努力把法律的力量、道德伦理的力量、乡风民俗的力量以及群众监督的力量结合在一起,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沟通协作。请来了司法所干部和经营所干部参与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工作,原告陈某和被告李某在庭前达成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也达成了协议,双方心平气和地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到此,一场闹了几年的离婚纠纷在和谐的氛围中得到了解决。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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